美食外送平台納管食品物流業 今年起強制食安登錄

【記者游勝鈞/台中報導】

近年來網購美食、手機點餐外送服務興起,由於運送過程可能影響食安,為加強食品業者物流相關管理,衛生福利部去年將美食外送平台業者歸納為物流業,今年更規定業者應依法辦理登錄才能營業。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呼籲,相關業者應儘速依法完成登錄,否則最高可開罰300萬元,且須依規定做好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食安處表示,衛生福利部去年修正「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4條,將有參與或提供食品運送服務等行為的美食外送平台業者納入物流業,應依法辦理登錄,始得營業,未依法登錄者,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
今年更修正「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明訂應辦理登錄的物流業者規模及實施日期,如為新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業者,於4月26日前完成登記;已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業者,則於7月1日前完成登記。
食安處指出,民眾使用美食外送服務訂餐前,可至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上網查詢是否為合法業者,以保障食品安全衛生,另提醒食品業者應依上述公告規定完成登錄,完成登錄後,也請於每年7月至平台確認登錄資料是否正確無誤,如有登錄不實或命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以及第47、48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如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電洽食安處專線04-22220655諮詢。
(6/27*23))*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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