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翎娟/專題報導】現年65歲玉燕女士,去年左側乳房莫名出現5塊錢硬幣大小的瘀青,就醫確診為早期HER2乳癌,腫瘤直徑約3.8公分且癌細胞已侵犯淋巴,手術切除病灶後需接續化療和標靶藥物治療。然而,在術後藥物治療期間,卻因多次人工血管感染而引起發燒和嘔吐等不適,直到完成化療,在醫師評估下拆除人工血管,將剩餘的標靶治療以新劑型藥物替代,才終於擺脫反覆感染和行動「卡管」的困擾。
人工血管影響生活品質 6成患者渴望一年內拆除
乳癌防治基金會公布一項以台灣乳癌病友為對象,所進行的人工血管裝置問卷調查報告,董事長張金堅教授說明,調查結果顯示,若在情況許可之下,74%癌友希望能盡快移除人工血管,且如有新的治療選擇出現,期待早日完成移除心願者更高達99%。其中,曾經發生過人工血管併發症的病友,100%都希望拔除;根據調查顯示,近五成的病友因為人工血管而影響手臂活動、異物感、影響睡眠等困擾;另外,有工作的乳癌患者之中,就有五成的患者曾經因需定期回醫院沖洗人工血管而影響工作。
新劑型標靶藥新選擇 助患者提早拆除人工血管
羅東博愛醫院副院長葉顯堂表示,是否拆除人工血管,是生活品質和癌症復發機率的拉拒戰。以乳癌類型中惡性較高的HER2陽性乳癌為例,過去醫界認為患者在完成半年的化學治療和一年的標靶治療後,人工血管仍需留置體內2年以上,以免癌症復發時需重新找位置裝設人工血管的麻煩。但隨著醫藥進步,HER2陽性乳癌邁入化療合併標靶治療的時代,患者復發風險已大幅下降,越來越多醫師傾向「能及早拆就拆,有需要再裝」的作法,認為人工血管的拆裝過程簡單,不需要擔憂復發風險,而長期犧牲生活品質。
拆除時機要考量復發率及生活品質
葉顯堂副院長表示,拆除人工血管的時機點有二,一為HER2陽性乳癌患者確診或復發時,標準需同時接受約半年化療和一年的標靶治療,當兩種治療都結束,人工血管即可功臣身退,二則受惠於先進的醫藥研發技術,隨著簡單快速皮下注射劑型乳癌標靶藥物的問世,藥物不需經靜脈輸注也能發揮相同的抗癌效果,有機會讓人工血管在化療結束後即拆除。乳癌防治基金會強調,雖大多數乳癌病友期盼能夠盡早拆除人工血管,而新劑型標靶藥物的發明,也有機會縮短人工血管留置人體的時間,但因每個人的病況和照護情況不同,建議患者先與醫師充分溝通,再決定合適的人工血管拆卸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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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news/article/4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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