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黃姓男子駕駛計程車經過復興路擦撞停在路旁自小客車,他卻未下車處理,依然賡續開車,中市警三分局交通分隊員警調閱監視器追查,看到黃男駕車在事故地點擦撞車輛,經追查肇事計程車後照鏡有明顯受損痕跡,讓被撞車輛車主得以獲償,感謝警方作為。
警三分局交通分隊於六月廿四日晚間七時許,接獲一件交通事故案件,被撞的黃姓車主表示,自己將車輛停放在東區復興路五段附近,聽見車輛碰撞聲出來查看,才發現是自己愛車遭不明車輛撞上,左後照鏡面整個破損,對方卻早已不見車影。
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調閱監視器,很快就掌握相關車牌號碼以及同為黃姓的駕駛人,並請他到案說明。
黃男到案表示,當天他駕駛計程車經過事故地點,後照鏡確實曾擦撞路旁車輛,但因車上載有乘客,即先將乘客載抵目的地,約十分鐘後回到現場,想尋找後照鏡外殼未果,後來就接獲警方電話。
警方勘驗被撞黃姓車主的車輛,後照鏡有明顯受損痕跡,而黃姓肇事運將雖知發生碰撞,卻因自稱要載乘客而先行離去,沒有處理肇事的問題,警方依規定舉發,被撞黃姓車主感謝警方抽絲剝繭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