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針對20歲到40歲單身青年,以及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提供租屋租金補貼,每月最高租金補貼單身青年3200元、新婚及婚育家庭4000元,補助期限最長1年,將於9月2日至27日受理申請,台中市預計2,978戶可受惠,減輕年輕人及婚育家庭的租屋負擔。
住宅處表示,為因應少子化危機,讓單身青年可打拼、敢婚、敢生敢養,市府積極配合中央補貼約1.2億元,提供台中市單身青年每月最高租金補貼3200元、新婚及婚育家庭每月最高補貼4000元,補貼期限最長1年。
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在台中生活的單身青年,且戶籍內無直系親屬,或是戶籍在台中市的新婚2年內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等3種家庭組成,並符合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3萬4533元以下等資格,可申請租金補貼。
台中市預計補助單身青年1,460戶、新婚育兒家庭1,518戶,如審核合格戶數超過計畫戶數,將依申請人庭家年所得、育有未成年子女數等條件,決定補貼先後順序。
住宅處進一步指出,與現行租金補貼相比,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大幅放寬申請資格,從每人每月所得須在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放寬至2.5倍以下。以台中市為例,單身青年或婚育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3萬4533元以下者,即符合財稅資格,大幅幫助單身青年及婚育家庭減輕居住負擔。
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受理期間自9月2日至27日,以線上申請為主,符合資格民眾可至內政部申請網站線上填寫表格並掃描上傳應備文件;或至營建署網站及台中市住宅處網站下載申請書,備妥相關文件後,向該處住宅服務科(地址:台中市西區民權路99-1號)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64601~64605、69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