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107年均戶所得遠高全台3.1萬元 較106年成長2.77%

【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主計處公布107年台中市家庭收支調查,平均每戶所得收入總計為128萬元,遠高於全台平均所得達3.1萬,並較106年增加2.77%;而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106.6萬元,較106年增加3.13%;家庭戶數所得差距倍數為5.64倍,與全台平均值6.09倍相較,低0.45倍。
主計處表示,家庭收支調查目的為瞭解台中市各類家庭收支情形,以估計市民所得、研究個人所得分配及消費支出型態,供作改善人民生活,釐訂社會福利政策等重要參據,其調查係以居住於台中市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個人及其所組成家庭(指營共同經濟生活者所組成之家庭)為對象,以台中市107年年中現住家庭戶數96萬5,455戶為抽樣副母體,採用「分層二段隨機抽樣法」,抽取樣本2,000戶,進行實地訪查。
主計處指出,107年因國際景氣持續回溫,國內經濟穩定成長,全年經濟成長率達2.63%,帶動台中市107年平均每戶所得收入達128萬元(平均每戶每月收入為10.67萬元),較106年的124.5萬元,增加3.5萬元或2.77%;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即所得收入扣除非消費支出)為106.6萬元,較106年103.3萬元增加3.3萬元或3.13%。每人可支配所得為34.4萬元,較106年33.8萬元增加6,000元或1.80%。
此外,將家庭依可支配所得大小排列,並按戶數分成五等分,台中市107年最高20%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215.9萬元,較106年205.7萬元增加10.2萬元或4.95%,而最低20%家庭(含無所得家庭)38.2萬元,較106年37.8萬元增加5,000元或1.16%,所得差距倍數為5.64倍,與台灣地區所得差距倍數6.09倍相較,低0.45倍。
主計處指出,台中市107年家庭主要設備如彩色電視機、冷暖氣機、洗衣機、熱水器及行動電話的普及率均達9成以上,已接近全面普及;由於網路資料流通率高及智慧型手機的盛行,每戶利用家庭設備(電腦或其他設備)使用網際網路連線比率為90.50%,較106年成長1.80個百分點,顯示數位化時代的來臨,電腦、網路等資訊設備已相當普及。
此外,台中市107年擁有自有住宅(含不住在一起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所擁有)家庭占全體家庭比例為86.31%;平均每戶住宅建坪(含樓梯間、走廊、陽台等)52.55坪,較106年增加1.26坪或2.45%,高於台灣地區的45.24坪達7.31坪,顯示居住環境相對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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