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臺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廿六日統計指出,今年一月至八月因動力機械肇事的交通意外共造成二死八傷慘劇,大隊長林沐弘指出,用路人看到起重機等大型動力機械機具上路,應適度保持安全距離,以保障行車平安。
交通大隊統計,今年一月十二日,太平區七歲女童坐在推高機時不慎跌落遭壓過後送醫不治;另一起發生在八月十九日,烏日區八十歲的老婦人,騎腳踏車遭一輛剛起步的移動式起重機輾過,當場死亡。
警方說,移動式起重機本身裝有車輪,不須曳引即能以原動機行駛,在現行道路交通安全則中,乃非屬汽車範圍之動力機械,其結構與操作方式不同於一般車輛,須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在道路行駛。
大隊長林沐弘提醒民眾,移動式起重機這類動力機械構造與大型車體一樣龐大,行駛於道路時駕駛人對緊鄰車體之人、車易產生「視覺死角」,對車輛或行人易產生危險,因此用路人應盡量遠離並保持安全距離與間隔,避免進入視覺死角區域而導致事故驚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