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內政部107年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各縣市必須據此於109年4月底前完成縣市國土計畫。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目前正在擬定台中市國土計畫草案,預計9月啟動公開展覽與公聽會,落實資訊公開及全民參與,歡迎各界踴躍參加,提供寶貴意見。
台中市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28日在林皇宮花園舉辦「國土計畫法對於不動產與土地開發之影響座談會」,邀請台中市土地利用學會理事長蔡志聰擔任講師,都發局受邀說明目前台中市國土計畫草案,即時回應地方詢問事項,蒐集各界意見。
都發局表示,國土計畫法已於105年5月1日施行,並分三階段進行土地轉換。第一階段由內政部完成「全國國土計畫」,已於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第二、三階段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109年4月底前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111年4月底前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目前台中市正在擬定台中市國土計畫草案。
都發局說明,未來國土計畫全面實施後,現行區域計畫體系將廢止,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使用地將取代現行非都市土地11種分區及19種使用地。因應重大空間體制變革,市府自106年開始針對農業、城鄉、產業等國土空間重大發展議題,召開5場專家學者座談會,另也擴大舉辦4場公民團體與地方領袖說明會,宣導國土計畫目的與內容,廣徵各界意見。
市府預計9月啟動公開展覽與公聽會,彙整地方經常詢問的問答集,回答民眾對於國土計畫實施的疑問,歡迎各界踴躍參加,提供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