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搭配中央政策,台中市政府讓它更好!」為減輕民眾租房負擔,台中市政府搭配內政部營建署積極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及「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由於單身婚育租金補貼受理申請至9月27日止,市長盧秀燕4日也在臉書上大力宣傳這項政策利多。市府都發局也表示,不僅如此,市府也動支經費全數滿足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租金補貼申請合格戶,補足中央經費不足的部分,同時加碼提供「台中市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利息補貼」,並滾動調整政策方向,期盼讓更多市民獲得實質的居住協助。
住宅處表示,市府配合營建署即日起至27日止辦理「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針對20歲到40歲單身青年,以及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提供租屋租金補貼,每月最高租金補貼單身青年3200元、新婚及婚育家庭4000元,補助期限最長1年,台中市預計2,978戶可受惠,減輕年輕人及婚育家庭的租屋負擔。
與現行租金補貼相比,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大幅放寬申請資格,從每人每月所得須在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放寬至2.5倍以下,台中市單身青年或婚育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3萬4533元以下者,即符合財稅資格。盧秀燕今日特別在臉書貼文,宣傳這幫助單身青年及婚育家庭減輕居住負擔的優惠政策。
住宅處表示,由於歷年租金補貼申請戶數屢創新高,中央所提供計畫補助戶數無法滿足台中市租屋者需求,像是107年度「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租金補貼合格戶超出原計畫戶數7,460戶多達759戶,市府已簽奉市長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所需的3643萬元經費,以合格戶獲得補助需求,目前已自108年1月份起,開始撥付補貼迄今。
為減輕青年居住負擔,市府除配合營建署辦理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外,還加碼提供「台中市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利息補貼」,針對符合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條件之20歲以上、未滿46歲的青年族群,加碼增加補貼0.5%貸款利率,貸款額度最高300萬元,補貼年限1年,可嘉惠380戶在台中市購屋的青年朋友。
此外,為提高「台中市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利息補貼」執行成效,住宅處已預擬4種政策調整方向,分別為上修貸款額度、提高補貼利率、增加補貼戶數或更改發放補貼方式,目前正在研議中,預計最快可於109年開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