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針對臺中市107年審計報告,臺中市議員張瀞分、楊正中今(1日)聯合召開記者會,表達強烈不滿。是以106年至107年梧棲、龍井、潭子區公所皆有違反預算法,挪用預算及用途不符支出等情形發生,但審計處卻未盡審計之責,未剔除該筆預算。究竟是審計處睡著了?還是在包庇不法?兩人最後共同呼籲,審計處必須硬起來,該追繳必須追回,否則倒楣就是辛苦的台中納稅人!
楊正中說,早在106年審計報告就已指出梧棲區公所應減列「未編列預算之採購及參訪活動」204萬5942元、龍井區公所應減列「未編列預算之採購」2萬7500元。且去年他也已在議會質詢時任潭子區長劉俊信,顯示該項違法之用預算情事已久。
在107年審計報告中也指出,梧棲區公所應減列「與預算用途不符之參訪活動支出」71萬7320元,潭子區公所應減列「與預算用途不符之參訪活動支出」31萬2660元。但審計處卻未盡審計之責,僅只列為減列、保留數。對此,楊正中議員也質疑,無預算要如何保留?
是以審計報告明明寫得很清楚未編列預算,為何不直接要求剔除?楊正中並解釋說道,所謂「未編列預算」,係根據預算法第25條規定:「政府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處分公有財物或為投資之行為。違背前項規定之支出,應依民法無因管理或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返還。」
而兩年過去了,審計處僅只剔除106年梧棲區公所不當支出之89萬,還有115萬至今仍未追繳。可以見得審計處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楊正中說,這些全部都是台中市民辛苦的納稅錢,卻被拿去討好長官、吃喝玩樂?這合理嗎?
再者,楊正中議員也強調,現在要是不剔除,未來臺中市政府仍可透過編列預算來彌補這些不當支出,屆時倒楣就是臺中市民必須用辛苦的納稅錢,幫違法機關買單!
張瀞分表示,審計處應是政府單位防弊的最後一道牆,但審計報告卻是輕描淡寫。違法的支出、不對的事項理應提出糾正,才能讓公務人員有遵循的方向,但這次審計處卻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未盡審計的責任,對於日後行政執行方面,會讓公務人員無所適從。
最後,張瀞分、楊正中也呼籲審計處應該硬起來,違法的支出應全數剔除,才能讓公務人員有所遵循方向,否則苦的只是臺中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