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14日進行停車場的專案報告中,市議員賴佳微針對台中市整體運用到校園用地改建的停車場,要求交通局通盤檢討教師的停車保障問題。教師停車的保障是十分基本的權益,賴佳微議員不要讓學校無償出了地蓋停車場,教師卻連一個停車位都沒有,這是十分荒謬的。
在議會質詢中,針對台中一中的案子,賴佳微表示,日前在接到校方、學生、家長的陳情後,已經第一時間向交通局與教育局長討論相關的配套措施與解決方案,除了希望能夠保障教師的停車空間、也要求教育局長就學生的體育場地的配套補償措施做檢討。
賴佳微認為盧市長的回應只是把問題又丟回給學校,這樣只會把事情變得更難處理。應該要盡力的與底下的局處首長協力的去回應校方、學生、家長的需求,才能夠創造各方皆贏的局面。
賴佳微議員強調,遇到問題不能只是不負責任的隨便丟出一句蓋與不蓋,與各方溝通是市府各局處應該要做到的責任。
針對這個案子,賴佳微也提出謹慎配合各方的需求,才能夠讓最後達成圓滿的結果。例如運用停管基金針對學生給予免費吹冷氣或是便當費的贊助,針對老師給予停車的保障。
此外針對各項建設工程時,更應注意到工程噪音的問題,盡量讓施工對學生的影響降至最低。至於最後該如何做處理,賴佳微希望各局處能夠面對問題,妥善解決不要逃避。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因本案有申請前瞻計畫經費補助,去年年中,台中一中即已出示校方及家長會同意書,對於最近學校內對於興建地下停車場有異見,市府一定會與校方一起解決,不過,中央前瞻計畫都有時程管控,學校如仍未能有共識,市府可去函中央進行展延,但仍有一定時間,本案目前正委託專案廠商規劃設計中。
此外,市議員賴佳微也關心地方居民停車空間議題,她建議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應參考台北市做法,回饋地方一定比例的停車位,讓當地住戶優先使用。
對此,市長盧秀燕認為,由於台中市所有公有停車場的停車位,都屬於所有市民的公共財產,若要提供一定比例、多少比例以及如何界定,這部分均需要進行公共討論。
交通長葉昭甫表示,為落實停車公平正義,目前台中市公有路外停車場月票採抽籤制販售,雖然台北市對里民實施月票優惠,但台北市很多公有停車場並無販售月票,且如有販售,月票價格3,000元以上,遠高於台中市1,200元,若台中市仍實施保留里民及月票優價,價格將偏低且不合理,市府認為不應有差別待遇,須讓所有市民享公平購買月票機會,以利停車資源有效利用及提高周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