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針對台中市政府對於工廠輔導法修法因應措施,市議員施志昌17日在市議會專案報告質詢指出,他收到地方反應,提出四大問題:工廠建物證明、加工製造證明、消防設施設備改善緩衝與申請期間未納管工廠開罰問題。
施志昌指出,由於他的選區在甲安埔,是農地工廠眾多的地方,很人都在等子法頒布後申請,但現在這段空窗期地方傳出很多聲音,主要有四大問題,第一,可認定工廠建物為105年之前所興建的證明有哪幾種?加工製造證明的認證為何?既有消防設施何法之工廠如因消防設施需提升改善,是否有緩衝期間?有意之後配合納管的未登記臨時工廠,這段期間遭遇檢舉依然會被開罰,是否有因應措施?
施志昌表示,現在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的相關子法還沒出來,這些目前土地不合法,但是有意統一納管想轉型特定工廠的廠商,如果被民眾檢舉仍會以違章使用被開罰。
而在實行細則出來之後,想必會有大批工廠會來申請納管,已登記臨登跟未登記的共有4,358家,經發局需要有大量人力來處理這項工作,經發局是否有足夠人力可處理?因為子法一通過,可能有大量的業者去申請,審查文件可能就會塞車,但這中間如果不斷被開罰,業者也不知道要等到何時?
施志昌建議,申請至通過的時間經發局也應要訂定明確的申請期程,第一階段書面審查要多久、第二階段現場勘查到最後結果出來要多久等等。此外,工廠如果已經申請納管,只是結果還沒出來這些工廠照常被開單開罰,對於這些要就地合法化的臨時工廠也有苦難言,經發局會如何處理此事?
施志昌表示,這些既有的農地工廠要就地合法所遭遇到的問題會很多,市府各單位局處應該都要嚴加以待,對於中高污染有環保等不合乎規定的一定要照規定辦理,協助輔導轉型、遷廠或關廠不能放水;而低污染可納管的工廠若是要就地合法,也得要去協助輔導他們能夠合法,才能創造環境、業者、政府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