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凃珮雅/台中報導】為提供學前特教幼兒優先入園機會,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將舉辦「特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安置」,11月1日起至30日止受理報名,凡設籍台中市並於109學年度滿二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即103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出生的身心障礙(含發展遲緩)幼兒均可報名申請入幼兒園鑑定安置。
教育局表示,台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適性就近安置」為原則,依照幼兒身心障礙程度及適應情形進行安置作業,市府受理鑑定安置報名工作後,將由心理評估人員為每名個案進行教育評估,並召開審查會議及安置協調會議。
相關鑑定安置申請相關表件及宣導影片可至「教育局全球資訊網→組織職掌→各科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鑑定安置宣導活動專區(網址<http://www.tc.edu.tw/m/597)」下載。
教育局提醒,預計於109年3月13日公告鑑定安置結果,相關訊息可電洽台中市中區特教資源中心04-22138215分機820、教育局特教科04-22289111分機5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