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子聚興產業園區修法改以市價徵收 兼顧產業需求及財務成本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積極開闢產業園區,提供業者合法工業用地,針對潭子聚興產業園區之產業用地售價,市府經發局說明,土地徵收條例修法前,園區土地取得方式是以公告地價加4成辦理徵收,但修法後改以市價徵收或協議價購,開發園區土地成本隨之提升,市府將向業者說明,兼顧產業需求及財務成本,創造雙贏。
台中市議會今(7)日進行財政經濟業務質詢,議員蕭隆澤關心潭子聚興產業園區用地售價情形。
經發局指出,潭子聚興產業園區為百分百輔導未登記工廠的示範園區,區內台糖土地取得方式是比照區段徵收精神,以市價辦理協議價購,雙方再依權利價值比例配回產業用地,市府配回產業用地約2.29公頃,已於今年10月9日截止受理產業用地預登記作業,申請廠商共39家,正辦理資格審查作業。
依照該園區開發成本11.8億元推估,包含申請規劃設置費用、土地費用、工程費用、行政作業費用、租售作業費用、利息及代辦費等,市府可售地平均成本為每坪17萬元,該價格已經工業區租售審查小組審議通過,將持續向業者說明,兼顧產業需求及財務成本,共創雙贏。
此外,市議員李中指出,市府研議將乙種工業區放寬一定比例給一般商業設施使用,但內政部營建署已刪除一般商業設施納入容許使用項目,市府後續規劃為何?
經發局長表示,許多業者反映乙種工業區商業機能較不足,因此市府盼開放一定比例提供一般商業設施使用,為避免與中央法規相牴觸,市府將與都發局斟酌釐清,以依法行政為原則,同時也會聆聽在地業者需求,代為向中央反映。
另外,針對議員朱暖英關心印花稅、地價稅徵收等議題,地稅局長沈政安指出,印花稅停止徵收一案,因立法院本會期已截止,該案來不及審議,已確定退回行政院,預計明年才會重新提出,因此,市府印花稅收入暫時不受影響。
此外,沈局長也說,台中市印花稅一年約有11億元,是地方重要財源之一,不宜貿然停止,若立法院通過廢止,將建議中央依照財政紀律法,提供完整補助,滿足印花稅收缺口。另外,地價稅降低是市府努力方向,但仍需經過地價評議委員會依法審議,承諾落實「輕稅簡政」,減輕人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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