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共化幼兒園變相收費漲價?中市議員施志昌(右)指出,準公共化幼兒園收費資訊,市府只「備而不查」做到部分公開,讓不肖的園所有機會巧立名目亂收費。(記者林獻元攝)

準公共化幼兒園變相收費漲價?中市議員施志昌籲:應依中央法規落實收費透明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施志昌12日於是市議會教育文化業務質詢,關心準公共化幼兒園變相漲價問題,施志昌表示,中央今年針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其中第三十八條意在公開各園所收費價格,但實際上台中市政府卻只做到部分公開,也讓不肖的園所有機會巧立名目亂收費。

施志昌表示,他收到很多家長反映,這些幼兒園加入準公共化之後,反而收費變貴了,家長很疑惑,為什麼中央有補助了,反而要繳的錢還變多?仔細了解以後,發現三大問題,收托時間改變加收延托費用、才藝班綁延托以及加收多種材料費、課本等等。

施志昌指出,在準公共化之前,有一些幼兒園收托的時間原本可以到下午五點或是六點,也就是家長下班時間之後,再去接送小孩。然而,準公共化之後,這些幼兒園就將收托時間改成四點,之後都算延托。通常小孩送托幼兒園就是因為家長要工作,四點家長怎麼有辦法接送?也只能摸摸鼻子付延托費用。

施志昌接著表示,除了加收才藝班費用綁延托,有些幼兒園更誇張,一開始試讀的時候說一個月只要4500元,後來要報名時,才說四點之後是才藝班,半年要多繳12000元,不參加就沒名額。準公共化加入的才23%,突然這樣跟家長說,家長有辦法去換準公共化幼兒園嗎?

施志昌表示,延續前面所說的才藝班,現在幼兒園課程以統整式教學為主,但仍有準公共化幼兒園還是在正常收托時間辦理才藝班,例如美語、音樂、美術等等,但實際上就是分科教學。

教保服務時間內,已明確規定不得進行才藝教學與不可額外收費,但仍有園所安排才藝教學以不同名義,要求家長額外繳費,而教材、課本部分,也因為這些才藝班而要另外購買,如果全班的孩子都買了,家長有可能讓自己的孩子不買嗎?林林總總的項目都讓家長支出更多費用。

施志昌表示,根據今年才修法通過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其中「第三十八條」,用意就是要價格透明化。但實際上我們可以從網路上查到的就只有六項:學費、雜費、代辦費、交通費、延托費與家長會費。

其實還有一欄是其他,也就是「經家長同意用於幼兒教保服務之相關費用」,這一欄幾乎都是空白。而家長每次收到的繳費單,上面的項目都有十幾種收費項目,然而教育局根本沒有盡到資訊揭露的責任,只是「備而不查」!

施志昌呼籲,教育局應該全面揭露這些收費資訊,落實「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八條,除了收費資訊透明,教育局亦可藉此查明是否有不合理之處。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