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王姓男子前往中區一家同志酒吧喝酒卻連續與他人發生衝突,警一分局員警到場壓制並將酩酊的他送醫;然王卻在臉書指稱警方涉嫌「吃案」;警方指出,未發現王男財物遭對方搶奪且現場無查獲武士刀,而是一根鐵管;全案雙方互控傷害,訊後依法將王嫌等五人送辦。
警方說,十六日凌晨三時許,位在中區一同志酒吧店發生酒客衝突,王姓男子(卅歲)不滿其他酒客指稱他摸人下體,王男在九樓店內與謝姓男子(廿六歲)發生第一波衝突,王咬傷謝男右側胸部。
王男搭電梯下樓,又在一樓電梯口與黃男(十九歲)、鄒男(廿歲)、劉男(廿二歲)及陳男(十九歲)發生第二波肢體衝突,雙方互毆各有受傷掛彩;警一分局獲報啟動快打壓制,查扣球棒、鐵管,將傷者送醫與帶回偵辦。
王男十八日在社群臉書發文指稱,他向警方報殺人未遂與搶奪案,但警方只給他受理傷害罪的三聯單,並質疑「警方吃案?」
副分局長周俊銘十九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警方調閱酒吧內等相關監視器畫面,看不出王男身上財物遭對方搶走等情事,另現場沒有武士刀,而是球棒與一根鐵管,該鐵管有無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目前已送請市警局檢視有無開封?是否屬管制刀械。
至於王男質疑警方部分,警方已調閱監視器調查,王男在酒店內有摔杯情形,當天他已呈現酩酊酒醉狀態,全案王男與對方互提傷害,訊後以傷害罪嫌移送檢方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