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權利屏東縣仁愛國小師生共同守護加入Chosen行動一起為兒童基本權利發聲

1989年11月20日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明訂兒童是完整獨立的個體,強調不論種族、性別、宗教、年齡,都應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參與權及受保護等權利,為呼籲更多人重視兒童權益,台灣世界展望會在《兒童權利公約》通過滿30周年之際,延續既有資助兒童計畫,展開不同於以往的資助新體驗,藉由「Chosen-給孩子一個選擇的機會」行動,首度讓兒童能夠透過照片選擇他們的資助人,把選擇的權利交到孩子手中。
屏東縣仁愛國小重視兒童權利,邀請台灣世界展望會南區辦事處進行「擁抱生命分享愛」生命教育宣導,除了讓全校共1,200名學生更具體瞭解兒童應有的權利內容之外,也透過影片看到全球弱勢兒童的生活景況,仁愛國小六年級同學紛紛表示:「希望生活在貧窮國家的孩子,能像我們一樣每天都很平安健康的長大。」、「我很喜歡上學,能夠享有教育權非常重要,每位兒童都要讀書才能脫離貧窮。」
11月20日世界兒童人權日前夕,仁愛國小輔導主任蔡雅如老師號召全校師生一同關注弱勢兒童的成長景況及需要,在全校47個班級推動小零錢大愛心行動,鼓勵各班同學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將手中的小零錢投入存錢筒,集結全校的愛心分享給世界上需要幫助的兒童。
蔡雅如老師表示:「兒童權利向來是需要被看重的議題,讓孩子們有一個快樂的童年,也是他們成長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藉由這次小零錢大愛心的響應行動,鼓勵同學養成珍惜與分享的好習慣,只要付出自己的小小力量,就能成為幫助全球弱勢兒童的大英雄。」
台灣世界展望會南區辦事處林惠君主任表示:「台灣世界展望會相信每一位孩子都具有獨一無二的價值,都應享有基本權利、健康成長,受到尊重與保護,邀請台灣各界愛心民眾加入資助兒童計畫或響應Chosen行動,一同守護弱勢兒童的成長與基本權利。」
第一波「Chosen-給孩子一個選擇的機會」行動,即日起至11月25日至台灣世界展望會官網完成線上報名及上傳照片,給孩子一個選擇資助人的機會,讓孩子可以表達自己的想法,獲得發展、教育、健康、醫療等基本權利,更有機會轉變自己與家庭的未來!

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