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推動烏日前竹區段徵收,為照顧地主權益,推8大安置措施,落實居住正義。

落實居住正義 中市烏日前竹區徵推8大安置措施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推動烏日前竹區段徵收,為照顧地主權益,地政局特別為該案量身打造台中首案區段徵收安置計畫,進行「合法建物原位置保留」、「優先分配安置土地」、「一分配戶一住宅單元」等8大安置措施,落實居住正義。

地政局表示,烏日前竹區段徵收位於烏日區東北隅,面積約110.71公頃,40多年來土地被劃定為農業區,開發利用受限,造成現有土地違規使用及公共設施服務不足窘境。

因此,地政局因應烏日都市計畫區發展現況、居住空間、公共設施迫切需求,依都市計畫規定推動區段徵收開發,同時讓利土地所有權人,提高抵價地發還比率至50%,全國最高。

地政局長吳存金指出,為優先安置地主,地政局推出「合法建物原位置保留」、「優先分配安置土地」、「一分配戶一住宅單元」、「特別救助金」、「房租補助費」、「二、三級產業安置」、全國首創「社會住宅安置」、「臨時中繼住宅安置」等8大安置措施,保障居民權益。

經過審核,約有137安置戶符合房租補助費資格,18戶符合臨時中繼住宅安置資格,8戶弱勢安置戶符合特別救助金安置資格。

吳存金表示,市府將烏日前竹地區定位為「綠活住宅基地」,未來開發完成後,將大幅提升公共設施服務水準,營造優質住宅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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