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由於烏日焚化廠採BOT方式,售電收入全歸廠商所有,少了售電收入下,市府除按實際垃圾進場量核算回饋金外,自107年起增加烏日區公所1,000萬元地方建設經費,以確實回饋鄉里,今年卻因前市府未編列相關經費,造成地方少了這筆建設經費。對此,市府環保局表示,市府已請區公所調整預算,提高各里可支配經費,如有不足,將再以專案方式協助。
市議會20日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吳瓊華指出,目前台中市共有三所焚化廠,烏日焚化爐的興建是全國唯一沒有抗爭的,當初承諾回饋溫水游泳池爭取十幾年的才簡陋的「四不像」敷衍、完工。
焚化廠回饋的8公頃體育場用地,沒有興建,又差一點變屠宰場建遷,烏日種種的重大建設,船過水無痕,更讓烏日區民眾忿忿難平的是,烏日廠垃圾處理量是台中市三廠最高,回饋金卻是最少的。
吳瓊華表示,礙於政府與廠商的合約,烏日廠沒有汽電共生所得的回饋金,自105年開始,烏日地區的里長與本席一再要求,市政府必須就汽電共生部分,回饋給烏日的鄉親。
106年透過本席努力向前市長要求每年增加1000萬的建設基金,透過烏日區公所分配給各里,所以107年的1000萬有到位。然108年的預算卻又遭到刪除,無法執行增加的1000萬。
今年盧市長7月的烏日市政會議,以及在服務處與里長座談,盧市長當場承諾108年這1000萬的建設基金,會籌措給烏日的鄉親。現在已經11月底了!市府要言而有信,不可失信於民,監督委員會一再地跟環保局反應,結果都沒有下文?請問局長這件事為何會這樣,該如何處理108年度的1000萬回饋金到底有無著落,請說清楚?
環保局長吳志超答覆表示,烏日焚化廠是由廠商出資興建的民有民營(BOT)廠,操作契約規定售電收入總數歸廠商所有,沒有售電收入得作為回饋金,現行回饋金來源則是依據《台中市垃圾處理場所回饋地方自治條例》,每進廠1噸廢棄物編列200元,如為外縣市進廠廢棄物則編400元。
自107年起,市府另外增加烏日區公所1,000萬元地方建設經費,減少回饋金用於公共工程建設的比例與負擔,同時可增加地方回饋金可運用額度,以確實回饋鄉里。
吳志超說,由於今年烏日區公所1,000萬元地方建設經費,去年前市府團隊未編列,市府已請區公所調整預算,以提高各里可支配經費,如有不足,將以專案方式協助,至於明年度一定會有,相關經費已納入109年度預算內調整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