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飆車陋習 蘆洲分局三眼神魔伺候

【特派記者鄭玠旻/新北報導】蘆洲分局轄內二重疏洪道、五股成泰路、八里龍米路段等在深夜時分因車輛稀少,常因改裝車輛及高速行駛造成的噪音使道路兩旁住戶的生活品質大受影響,深夜突如其來的轟隆巨響更讓人難以入眠,蘆洲分局為了有效遏止車輛競速及危險駕駛行為,積極規劃與監理站、環保局聯合稽查勤務,更祭出手持式雷射測速槍,藉著高強度的取締告發工作,讓駕駛人有所警覺,勿害己害人及影響他人生活品質。
「10次車禍9次快」!「速度」一直是決定車禍事故的發生及其嚴重性的關鍵,蘆洲分局轄區廣闊,所轄行政區域計有蘆洲區、五股區及八里區,假日夜間常有民眾自桃園出發一路經西濱公路、八里區、由關渡大橋後往淡水一帶夜遊,假日出遊本是人之常情,但在旅途中高速行駛、群聚競駛甚至是危險駕車情形導致自身與其他用路人陷於危險的情境中,蘆洲分局除了持續加強防制危險駕車路檢及威力巡邏外,更自10月起加入手持式雷射測速槍,配合原有的移動式照相機,強力取締超速車輛,以維用路人與鄰近住戶的安寧與安全。
手持式雷射測速槍不同於原有的移動式測速照相機,擁有較高的機動性,可以適時地在合法測速路段變更及微調執行地點,且因攜行裝備免去組裝及搬運過程,讓執行人員執行效能提高,減少事前準備及事後收納程序,並且藉由白天、夜晚及手持式、移動式設備及熱點時間、路段的交叉安排,不定時不定點編排測速勤務,統計蘆洲分局自本(108)年度10月起至今對於超速車輛,已告發超速案件1,449件,嚴重超速案件12件(並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
此外,也呼籲民眾,超速行駛於道路上將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超速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若嚴重超速,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尤其是剛考到駕照的青年朋友更應該注意。
蘆洲分局分局長李忠萍表示,超速行駛致使危害甚鉅,請駕駛人不要把個人快感建立在其他人的痛苦上,駕車馳騁於道路不但不會令人羨慕,只會引來更多人的側目和厭惡。目前每週皆不定期在轄內重要路段及亦有車輛聚集行駛路段規劃各派出所及交通分隊攔檢編組,輔以超速取締設備,鎖定飆車及危險駕駛的車輛,主動攔檢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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