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詹正旭/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日前接獲數起事業單位與勞工協議減少工時案件,也就是俗稱的「無薪假」。為平衡企業營運及勞動權益保障立場,市府已建立因應及大量解僱預警措施,確保勞工就業權益;未來也將持續關注台中市轄內事業單位實施減少工時情形,適時主動提供相關服務或資訊,協助事業單位及勞工度過難關。
勞工局長吳威志指出,為避免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對於接獲勞資爭議達10人、有積欠工資情事,或民眾主動通報有大量解僱或歇業可能的事業單位,市府已建立預警協處措施,並進行預警訪視,結合經濟部輔導資源,横向聯繫相關單位提供協助,每月依查訪結果登錄系統列冊管理,今年截至12月中旬,共計查訪534家次,接獲通報家數計32家。
吳威志也提到,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事業單位欲實施加班時數彈性分配總量管制、輪班間隔縮短或例假彈性調整等措施時,應經工會同意;若無工會,應經勞資會議同意,呼籲事業單位依法定期召開勞資會議,事先降低勞資糾紛。
勞工局表示,台中市勞保投保的事業單位家數約8萬8,772家,目前已設立的勞資會議家數為1萬9,015家,成立比率約21.42%。市府借助具專業協商經驗的種子人員,協助事業單位設立勞資會議,截至12月中旬,台中市員工30至99人的事業單位已有3,478家設立勞資會議,設立率92.85%;100人以上事業單位,已有1,123家設立,達99.82%。
同時,勞工局也積極推動事業單位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保障勞工權益,共創勞資雙嬴,今年度主動入廠輔導11家事業單位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並成功協助17家事業單位締結協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