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謝啟大(為新黨前主席、前法官、前立委)
民進黨可能知道自己只剩下不到5個月的執政期間,竟然倉促、草率地通過一部適足以證明民進黨無知、無能並且自綁手足的《反滲透法》。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的規定,大陸地區當然屬於中華民國領土範圍,絕非「境外地區」。但日前民進黨強行通過的《反滲透法》第1條規定:「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特制定本法」;第2條第1款規定:「境外敵對勢力: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政治或團體,亦同。」
民進黨在《反滲透法》的立法理由中指出:「近年境外敵對勢力全面加強對我統戰、滲透,意圖影響選舉及危害我社會秩序…」;再由民進黨對外的宣傳都可以看出:民進黨草率、強行通過的《反滲透法》,係為防止大陸地區的共產黨政權滲透、影響台灣。
但是既然《中華民國憲法》至今仍然認定大陸地區屬於境內領土範圍,不屬於境外,因此縱然日後司法檢調機關欲以此法之規定,對與大陸地區政府、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往來的台灣人民,扣上觸犯《反滲透法》的各項罪名,卻極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並不屬於「境外勢力」而無法適用《反滲透法》予以處罰。
不過《反滲透法》對於不屬於我國邦交國的其他國家,尤其是日本,倒是極可能適用此法而成立犯罪。因為至今我國與日本還存在釣魚島領土之爭,非常符合「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的境外敵對勢力」之情形。因此對於主張台獨的親日分子,日後如果再出現與日本政治團體勾結欲危害我國家主權之情形時,應可以適用《反滲透法》此特別刑法予以遏止。
尤其前總統李登輝從政壇上退下後,經常到日本國會發表一些有損我國家國格的不當言論與演講,甚至曾提出「釣魚台屬於日本!」等不當的言論。在《反滲透法》通過後,司法、檢調單位應密切注意:日後台獨分子及李前總統如果再有此類不當之言詞,或是與敵對中華民國的日本政府或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有不當往來時,應該立即展開調查有無涉及違反《反滲透法》的各項犯罪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