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陳柏言/台東報導】近來房屋詐騙層出不窮,可說是花招百出,不但有針對買賣方的詐騙方式,甚至連租客都有辦法將房東的房子騙走。臺東縣政府地政處呼籲房東應將戶籍設在可收通知,或是個人住所處,以免讓有心或詐騙人士有機可乘。
民眾在網路揭發一種詐騙「出租房屋」的新案例,提醒有房屋出租的房主注意,不要誤蹈歹徒陷阱。其中關鍵在於房主將房屋出租,卻為了節稅等多種原因,把戶籍留在出租房屋原址,極有可能「人在家中坐,出租房屋變別人」,平白送給詐騙集團團歹徒。
臺東縣政府地政處表示,除房屋買賣詐騙外,曾有案件是屋主出租房屋但沒遷走戶籍,請房客代收法定公文丶稅單,造成租客偽造房東簽發的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取得債權憑證,法院依戶籍地址向屋主進行通知時,通知書卻遭租客攔截,此房屋也就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遭法院拍賣。在房屋遭法拍後,房客即儘速透過仲介公司出售給第三者,拿錢逃之夭夭,因新屋主毫不知情,可以用「善意第三人」摒除民刑事的追索,原屋主極可能因而平白失去房屋財産,縱使刑事方面破案,房屋和金錢都難以索回補償,屋主更因此求償無門。
對此,地政處指出,政府機關正式公文通知文書通常都會以戶籍地址為通知地址,房東應要將個人戶籍設在可收到通知之處,亦或是與住所同處,戶籍千萬別設在沒有可信任之收件人住址或是出租房屋的地址,以藉此避免遭不安好心之人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