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專題報導】「如果有一天,你的身體機能漸漸退化,躺在床上,生活都無法自理,不能自己進食、如廁,你會想要怎麼樣的治療?」《病人自主權利法》在2019年1月6日正式上路,凡是完成預立醫療決定註記後,一旦符合五款臨床條件,除了接受常規醫療之外,還可以「拒絕醫療」,讓善終權保障向前跨越一大步。
預立醫療照護 病人獲得尊嚴
大林慈濟醫院家庭醫學部主任林名男副院長指出,我們在醫院裡面不只治療病人,在全方位照顧中很重要地,是如何讓病人得到善終、自主,有賴於我們團隊與鄉親一起努力,讓大家能更自主、更健康。
大林慈濟醫院安寧緩和醫療科主任孔睦寰醫師表示,大部份的人都會回答,不希望再做侵入性的治療,也不要造成家人的負擔,但如果是自己的家人遇到相同狀況,答案則通常相反。很感恩有病人自主權利法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讓我們可以在意識清楚時,和家人達成共識,一旦無常發生時,家人就不會那麼不知所措。
醫院提供諮詢服務 民眾的健康心願
孔睦寰醫師指出,希望藉此種下種子,把這些訊息慢慢推廣給我們的鄉親,尤其是雲嘉的鄉親都較為年長,因此未來我們會再深入社區,舉辦小型宣導活動,希望可以有越來越多人認識病主法,在健康時就先想好,萬一無常來臨時,希望家人或社會怎麼照顧自己。
孔睦寰醫師指出,不管是病人自主權利法或是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兩者是相輔相成,最終都是希望病人的生活品質、醫療照護能朝更好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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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news/article/4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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