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東報導】印花稅票銷花不全 臺東縣稅務局:將被處以5至10倍之罰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應繳納印花稅憑證如銀錢收據、買賣不動產契據等,納稅義務人雖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但如果未予銷花或註銷不合規定者,依印花稅法規定,將會被處以罰鍰。稅務局建議民眾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繳款書繳納,以免受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銀錢收據、買賣不動產契據等應納印花稅憑證,納稅義務人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後,應於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稅票連綴,無從貼近原件紙面騎縫者,得以稅票之連綴處為騎縫註銷之,所以,原件紙面連接處要蓋章銷花,且每枚印花稅票間接連處也要蓋章銷花,方符合規定。只在每枚印花稅票連接處蓋章銷花,而沒有在印花稅票與原件紙面連接處銷花,則違反印花稅法規定,依法將會被處以5至10倍之罰鍰。
為避免未銷花或註銷不合規定者而受罰,該局建議民眾,最好的方式是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繳款書繳納,以代替實貼印花,再將繳款書之證明聯黏貼於應稅憑證上,即完成繳稅手續,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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