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春節費率啟動 中市府籲「按表收費」維護雙方權益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體恤計程車駕駛在春節期間仍提供載客服務,台中市自1月20日0時至1月29日24時啟動「春節費率」,民眾若於期間搭乘計程車,每趟次一律加收50元。市府交通局重視民眾權益,再次呼籲計程車駕駛不得隨意喊價,乘客也不要自行向駕駛議價,務必依照計費表「按表收費」,以維護雙方權益。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所有計程車已全面啟用新表,乘客需依計費表跳表金額支付車資,計程車也需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如果駕駛有未選取春節加成鍵,僅能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乘客只要支付計費表上所顯示的車資,避免計費表顯示車資後又額外加收費用而產生爭議。
此外,交通局已印製中、英、日三種語言收費說明貼紙,並發放至台中市計程車公(工)會、合作社,供計程車駕駛索取並張貼於車內明顯處。
交通局強調,市府將於違規熱點不定期進行稽查及宣導,如有計程車未按表收費,也歡迎民眾透過1999市民專線或市政信箱提供車號、駕駛姓名與乘車時間及地點或檢附照片等相關證據進行檢舉,交通局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如查獲屬實,將依法處新台幣9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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