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丁薪叡/台中報導】日前下午2時許,一名五十歲曾姓婦人面色緊張地走進黎明派出所報案,表示當天上午到兒子補習班準備繳補習費,卻找不到錢包,本以為是放在家裡忘記帶出門,不料在家裡及行經路徑來回搜尋,仍遍尋不著,因錢包內有大量現金及數張信用卡,希望警察能協助找回。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警員高慈青獲報,先安撫曾婦情緒避免她過度緊張,再進一步瞭解,原來她將遺失的錢包放於身穿的外套口袋之中,但由於口袋的深度淺,錢包從口袋掉出時並未察覺,直到兒子補習班要繳補習費,才驚覺錢包遺失了,員警依據她提供的錢包特徵、內容物及行經的路徑、時間,細心比對及過濾,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發現是被路邊停車收費員好心撿走,員警循線聯繫上收費員後,該員已拾獲至鄰近派出所,員警協助領回錢包發還給曾婦,她見錢包失而復得,大大的鬆了一口氣,對於員警鍥而不捨精神感到十分欽佩,感謝拾獲的收費員及員警熱心的協助。
黎明派出所長林澤聰表示,為加強109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活動,提供多項服務措施,如護鈔、舉家外出安全維護、人潮眾多地點設置機動派出所、加強協尋失蹤人口返家團圓。提醒民眾騎乘機車時,妥善收置並隨時注意隨身所攜帶之貴重物品是否有所遺漏,離開汽、機車時,也務必將貴重財物隨身攜帶,避免給予有心人士可趁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