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護樹團體指控舊龍華國小開發未對樹木處理把關

【特派記者陳柏言/高雄報導】有關自由時報就護樹團體指控舊龍華國小地上權得標廠商無良、不愛護植栽,不滿市政府沒有把關,約束業者對地上物的處理之報導,與本案地上物實際處理之情形有相當出入,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特別為此提出說明。

財政局表示,舊龍華國小地上權之土地範圍內,並沒有須受保護的特定樹木,但是為了在有效活化利用公有土地,促進都市商業經濟發展的同時,能夠兼顧自然景觀與生態環境,財政局在招商時特別要求廠商須儘量保存基地上的樹木,遷移時也須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與程序辦理。

另一方面,得標廠商富邦人壽公司,為了達成在辦理土地開發時,能兼顧自然景觀與生態環境的目標,針對基地範圍內主要的樹木,也依據政府招商時的要求,研訂了移植計畫,據以審慎的遷移、保存樹木,以利後續執行實質開發工作,並進而帶動基地周邊的都市商業發展。

而在執行上述樹木遷移計畫修剪、斷根等前置作業的同時,廠商同時展開了基地內舊有校舍建物的拆除工作,由於校園內少部分靠近建築物主體的樹木,因過於緊鄰建物甚至攀附於建物,此部分樹木保存、遷移有技術上的困難,因此無法全部得以保存,這是較於遺憾的。而關於這部分,財政局也會與廠商加強聯繫,請廠商務必在技術上可行的情況下,儘量的保存基地上的樹木,以達成都市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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