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鄭玠旻/桃園報導】為維護限制超高車輛路段之行車通行安全,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向交通部爭取經費,進行新式「超高車輛限高告警系統」防護設施開發及試辦,108年12月13日首推試辦於桃園市市龜山區青山路二段/文青路口與平鎮區振興路地下道(平鎮區公所前),於限高門架20-50公尺前設置雷達感應器進行偵測,當有超高車輛通過時,預先以CMS資訊可變式看板顯示警示以及警示燈告警,以達減少車輛撞擊門架事件的發生。
交通局局長劉慶豐表示,近2年內超高車輛撞擊門架事件有增加之趨勢(例如桃園市蘆竹區油管路、榮興路及龜山區文化一路等地點),限高路段雖已設置限高門架及限高牌面,並搭配垂桿或垂棒等設施警示超高車輛勿違規行駛限高路段,惟仍有數起車輛未注意限高標誌及門架提醒而撞擊限高門架或標的物,導致發生卡橋墩、門架等事件。為避免駕駛人誤判車輛高度,交通局參考國外設計與用路人行車經驗,規劃當超高車輛駛進限高地點鄰近路段時,先透過雷達感應器偵測超高車輛高度,並即時傳送至CMS資訊可變式看板,以明確預先提醒超高車輛能提前改道,維護限高路段之行車安全。
「超高車輛限高告警系統」目前為試辦階段,主要提醒超高車輛駕駛人提前反應並進行改道,降低發生碰撞交通事故的風險,交通局將持續觀察該設施運行狀況,若實施成效良好,將陸續推廣至桃園市重要限高路段,以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