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動物生命教育 屏東縣政府向下紮根

【特派記者巫月樺/屏東報導】動物保護法修訂案於2018年12月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第4-1條規定:「各級政府應普及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法規相關之教育及學習,以提升國民動物保護知識,並落實於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現今社會虐待動物案件層出不窮,民眾對於流浪貓狗、家中寵物,是否能以正確方式對待?寬廣的校園提供放養犬及遊蕩犬休憩與覓食的機會,校園犬隻成了考驗學校的環境議題。

屏東縣政府已舉辦數場校園生命教育巡迴課程,將穩定可愛的毛孩帶入課堂,與學童面對面互動的經驗,讓靜態講座變成活潑有趣,潛移默化下也能影響家長們,對犬隻威脅感的刻板印象,師生了解飼養動物責任、動物保護觀念及犬隻安定訊號等觀念,減少因誤解動物行為造成人犬衝突。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黃國榮處長表示:目前「屏東縣公立犬貓中途之家」自107年9月委由民間團體承攬,以友善人道的方式管理,歡迎民眾透過實地參訪收容管理,改變人們對於流浪動物的刻板印象,支持「認養代替購買」行動,給流浪動物進入家庭的機會。

屏東縣政府致力於落實動物保護工作,推出校園動保宣導活動及實地參訪犬貓中途之家,培養小朋友尊重生命、愛護動物的態度,歡迎學校團體申請報名。凡於屏東縣公立犬貓中途之家認養流浪犬貓,即提供八合一疫苗(貓為五合一疫苗)、狂犬病疫苗、寵物晶片登記及絕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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