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荔枝椿象成蟲越冬後,蟲體最為虛弱,為加強防治荔枝椿象,台中市政府農業局呼籲農友即日起至2月17日進行化學防治。另農業局也將補助農友購買防檢局核准使用於荔枝椿象的防治資材,補助標準依購買憑證所列金額,由農業局補助2/3,農友負擔1/3,每公頃最高補助2,000元,農友可於3月2日至3月31日向耕地所在農會申辦。
農業局表示,為避免影響蜜蜂授粉採蜜,提醒農友開花前10日應停止用藥,屬外銷的供果園,請選用符合國內及進口國規定用藥,並遵守安全採收期原則,以提升農產品質。另為讓農友更瞭解荔枝椿象綜合防治技術及台中荔枝椿象防治政策,市府已陸續在各區舉辦防治宣導講習會,歡迎農友向各農會洽詢、報名。
此外,由於各別果園單獨防治,易導致荔枝椿象聚集或飛往鄰近未進行防治的庇護所,降低防治效果,因此請農友協調鄰近園區進行共同防治,以提升防治成效。
農業局表示,台中109年度荔枝椿象化學防治補助,限耕地位於台中、設籍於台中及種植荔枝或龍眼的農友,可憑身分證明文件、土地資料、購買憑證及印章,於3月2日至3月31日向耕地所在農會申辦,憑證開立日期得溯至今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