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丁薪叡/桃園報導】環保局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於楊梅區中山北路附近老坑溪水呈現奶茶色,火速派員前往稽查,循線追查發現黃泥廢水排放情形,發現一營造工程施作時,未設有沉澱池處理,將黃色泥水經管線排入道路側溝,後續流至老坑溪,嚴重污染河川,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告發處分,最高可罰新臺幣300萬元。
環保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2組稽查人員於30分鐘內到案發現場,先在楊梅區中山北路老坑溪發現黃色泥水,繼續往上游追查2公里,最後老坑溪上游溝渠發現有黄色泥水,未經沉澱處理,逕行以沉水馬達將黃色泥水經管線直接排入道路側溝,後續流至老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老坑溪),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依法告發,並限期至2月19日完成改善,未完成改善前不得排水。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對於民眾的檢舉案件環保局向來非常重視,污染稽查無假期,無論白天黑夜,只要接獲案件隨即派員前往稽查,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以免上了荷包又賠上商譽。提醒民眾如有發現污染情形,多加利用免付費24小時報案專線0800-066666,也可撥打環保局陳情檢舉專線03-4626508,在第一時間提供線索加速查緝時效,有效阻絕污染擴大,維護清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