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陳姓男子駕車在廿四日凌晨停紅燈時,遭歹徒持棍棒砸毀車窗玻璃,造成二人受傷,中市警三分局偵騎四出逮捕劉姓男子等四人,查扣作案球棒;劉嫌供稱,他在酒店消費與另名酒客有糾紛,因而「認錯人、砸錯車」,警訊後依傷害及毀損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劉姓男子(卅三歲)曾有槍砲、殺人案遭判刑紀錄,劉男在廿三日深夜於台中市一家酒店喝酒時,與另名酒客有糾紛,劉男懷恨在心,並認定紅色三菱轎車是該名酒客所駕駛。
在廿四日凌晨四時許,劉男搭鄭姓男子(卅二歲)駕駛的賓士車,行經東區進化路、力行路時,發現一輛紅色轎車,劉男趕緊通知巫姓男子(卅一歲)駕駛BMW轎車載著毛姓男子(卅二歲)到場助陣。
巫男隨即在路口攔住這輛紅色轎車,隨後毛、劉二人下車,從BMW後車廂拿出球棒,對著陳姓男子駕駛的紅色三菱轎車的擋風、車窗玻璃一陣猛砸,造成陳男與卓女二人頭、手腳都遭破碎玻璃割傷,劉男等四人逞兇後駕車揚長逃逸。
警三分局偵查隊幹員在案發後全力緝凶,在廿四日晚間九時許,陸續緝捕劉姓男子等四人到案說明;劉嫌供稱,因在酒店內喝酒與他名酒客有糾紛,因僅認車型、車色並沒有記車牌,事後發現與被害人並不認識,才知「認錯人、砸錯車」,警訊後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