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面損傷朋友常因為外貌有些許的改變或「與他人不一樣」而造成常人及環境所產生的偏見,簡單而言即是「以貌取人」。而這些不一樣多數是源自疾病、意外或先天的因素,造成社會大眾的歧視與眼光進而造成顏面損傷者在就學、就業、甚至社會參與的過程中受到影響。屏東縣至108年底共有171位顏面損傷者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縣政府透過各種形式,共同推動及響應臉部平權運動,將南台灣特有的友善、熱情及溫暖融入屏東「安居樂業」的理念。為響應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推動臉部平權運動,屏東縣吳麗雪副縣長於109年2月27日代表屏東縣簽署臉部平權推動承諾書,表達屏東縣支持並響應臉部平權,並應允持續推動身障者友善共融的平權環境。本次邀請口友施向立人大哥及黃大哥到場分享,談到適應的過程與如何社會大眾能夠更加了解我們沒有不一樣。
屏東縣潘孟安縣長長期帶領屏東縣政府積極推動各項社會福利,以縣民的福祉為優先,自108年起透過校園、職場及各種環境當中落實「臉部平權」的理念。
截至108年底共有30所以上同意靜態宣導另有18所以上學校響應陽光基金會的推廣計畫陸續與陽光基金會接洽辦理校內宣導,將好的觀念從教育著手向下紮根。此外,在就業方面縣政府各局處的求職過程亦不強制要求張貼履歷照片,一步一步的減少「以貌取人」的情形。
吳麗雪副縣長表示:「縣長期積極推動各項社會福利服務,以「安居樂業」為目標推動屏東縣的各項服務,更積極促進身障者及弱勢族權的社會參與,透過各種宣導方式將平權的概念宣導及落實,在108年辦理燈會、設計展與國慶煙火等大型活動,邀請來自各地的民眾與身障者、長者共同體驗屏東縣友善的環境,屏東縣也將繼續秉持著友善城市的理念向前行」。
未來,屏東縣政府將持續響應臉部平權的裡面,並號召縣內的店家、校學及各領域的組織/團體,一起響應臉部平權、建立友善環境,讓你、我、他都成為支持臉部平權的一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