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邱瑀綸/桃園報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近日有老字號餐廳驚傳熄燈或店家經營不佳而有停業或歇業情事,地方稅務局會蒐集相關資料主動輔導納稅義務人適用較低房屋稅率。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減輕商家受疫情影響,如有商家因而停、歇業,地稅局將主動輔導辦理適用較低房屋稅率,如店舖房屋原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現況已為空置,則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較低稅率2%課徵,若部分範圍停用亦可依面積比例適用。該局特別提醒,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計課,於當月15 日以前變更者,當月份即改按適用稅率,16日以後變更者則於次月適用。
地稅局舉例說明,如餐廳原對外營業用面積為1,000平方公尺,自109年3月1日至6月30日短暫停用部分面積500平方公尺對外營業,且原擺設的營業用器具或餐桌椅均已搬空,則109年3月至6月計4個月,可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其停業範圍於停業期間可節省3成房屋稅負擔。如欲瞭解地稅局提供疫情之多元服務,可掃描QR-Code或連結 https://reurl.cc/b61W6y即可至「肺炎疫情稅捐申辦專區」。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