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臺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統計去年度因違規停車而發生死亡的交通事故計九起,因違規停車或暫停不當而肇事者警方共舉發三千三百零四件,顯見駕駛人違規停車或臨停不當,有可能造成其他駕駛人產生視覺死角或導致其他車輛為閃避而發生事故,駕駛者應當注意。
大隊長林沐弘指出,警方針對重大交通違規取締執法工作從不間斷,今年一月迄今重大違規停車(如併排違規停車、路口十公尺紅線違停、人行道違規停車、佔用公車區違停等違規態樣)共舉發六萬八千九百十八件,因而呼籲駕駛人應認清「違規停車易肇事,貪圖方便代價高」的道理。
林沐弘表示,駕駛人停車時應注意停車的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等相關規定,切勿違規停車;若因違規停車造成不可挽回的結果(如致人受傷或死亡),違規停車的駕駛人都須負擔刑事上的責任。
林沐弘說,違規停車向來是警方執法重點取締項目之一,將持續加強取締各項重大違規停車,針對易違規停車之時段及路段加強執法強度;同時希望透過不斷執法及宣導,讓駕駛人知所遵行,且再次提醒駕駛人應注意安全停車觀念,避免意外案件驚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