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邱瑀綸/桃園報導】楊梅區幸福水泥廠3月17日因進行維護機台保養作業,不慎啟動機台運作設備,導致製程中粒狀空氣污染物飛散於空氣中,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環保局立刻趕赴現場稽查,該廠未依時間內向環保局通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規定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二千萬以下,十萬元以上罰鍰。
楊梅地區民眾陳情水泥廠產生大量粒狀污染物,並於網路群組發布相關訊息,環保局隨派員前往稽查,稽查人員火速於半小時內抵達,現場今日並未作業,主要為員工不慎啟動設備機台,導致製程中之設備運作而產生大量粒狀性空氣污染物,引起附近居民恐慌,經稽查後發現該公司並未於1小時內向主管機關通報,當場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規定,環保依法告發,最高可裁罰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相關業者無論運作與否,只要產生大量空氣污染物,業者應於1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外,同時要採取相關緊急應變措施,以維護空氣品質。未遵循法令規定者,環保局會依法開罰。污染狀況往往稍縱即逝,呼籲民眾若有發現污染情事,請立即撥打1999市民專線通報,環保局將立即派員前往稽查,以有效掌握違法跡證,避免與降低污染情形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