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丁薪叡/桃園報導】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衝擊,影響汽車運輸業營運,公路總局正式公告汽車運輸業109年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減半徵收,原定3月開徵的春季營業車汽燃費也延至4月再徵收,將於3月底寄發,繳費期限至4月30日。若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前已辦理異動並繳納的車輛,新竹區監理所將於4月底前主動退還車主50%補貼金額。
新竹區監理所所長黃萬益指出,今年汽燃費減半徵收對象,包括: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至於遊覽車客運業的營業車輛,已自108年10月起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至109年9月。
車主除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外,為因應疫情,鼓勵車主善加使用「監理服務網」線上繳費,或撥打電話語音(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轉帳繳納,或申請約定扣款、電子繳款單,皆不需負擔手續費(以信用卡繳費者依各發卡行庫手續費自行負擔),免出門可在家輕鬆繳費。
另交通部針對受疫情衝擊及影響較大的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補貼109年車輛牌照稅50%,公路總局已洽財政部及各地方政府稅捐稽徵機關研商確認補貼作業,車主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稅務問題,請撥打各地方政府稅務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