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連續假期自109年4月2日至4月5日共4天,屏東監理站及轄區代檢廠將不受理檢驗業務,請車主提早因應。
屏東監理站表示,車輛應於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辦理定期檢驗,如車輛檢驗期限之最後一日介於上述連續假期間,得順延至假期後第1個上班日4月6日(星期一),逾期將依法舉發處以罰鍰900~1800元。
屏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提醒,辦理車輛定期檢驗請攜帶行車執照(自用小型車以外車輛需附牌照登記書)及有效期間30日以上之汽車強制險保險證,
民眾可上監理服務網-業者資訊-代檢廠列表(https://www.mvdis.gov.tw/)查詢各家代檢廠資訊,或是電洽屏東監理站(08)7666733轉101或128。
另外,為服務車主,屏東地區代檢廠可受理民眾申辦汽機車燃料費「電子繳款單」及「約定扣款」,歡迎大家響應節能減碳,踴躍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