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呂祈杰/新北報導】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為維護用路人安全,公路總局自民國106年7月起實施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滿75歲的高齡汽機車駕駛每3年需重新換發駕照。
年滿75歲高齡駕駛人若仍有開(騎)車的習慣或需求者,可在就近衛生所、公立醫院或體檢代辦所辦理體格檢查(身高、體重、視力、辨色力、聽力及四肢活動力)與認知測驗(記憶力及時間空間感),於合格後,攜帶駕照正本、身分證正本、最近兩年內同1組的1吋照片4張(機車2張、汽車2張)及駕照規費每張50元至監理單位辦理換發駕照。
沒有開(騎)車需求或檢測不合格之高齡駕駛人,可填寫駕駛執照註銷申請書,併同身分證及駕照正面影本郵寄監理單位辦理自願繳回註銷,原有的駕照可以留下紀念。
板橋監理站站長王梅香再次呼籲,民國31年7月以後出生的高齡駕駛人,若仍未辦理駕照換發手續,駕照即將於年滿78歲生日那天失效,若仍駕駛遭到警方攔查,將處1,800元至3,600元罰鍰,請儘速辦理換照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