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連特定農業區擴廠 可提報興辦事業計畫申請土地變更 桃園市經核配36家

【特派記者呂祈杰/桃園報導】桃園市位於特定農業區丁種建築用地之低污染工廠,於111年4月30日前得依「興辦工業人申請利用特定農業區之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及用地處理計畫」提報毗連非都市土地興辦事業計畫申請擴廠,名額有限(全國100家),申請從速。

經濟發展局表示,行政院107年5月25日核定「興辦工業人申請利用特定農業區之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及用地處理計畫」,位於特定農業區丁種建築用地之低污染工廠,可依處理計畫申請毗連擴廠。行政院於109年3月6日將申請條件鬆綁,放寬「位於投資重大農業改良設施」及「前3年內無環保違規紀錄」之低污染工廠亦可申請。

經濟發展局說明,全國限額100家,桃園市經核配36家,目前尚有額度,若符合資格且有擴廠需求之業者,請參閱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網址:https://edb.tycg.gov.tw/。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