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今年3月鋒面造成台中市新社及石岡區巨峰葡萄遲發性損傷,經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會同行政院農委會台中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勘查,確認損害率達救助標準,農委會29日公告為現金救助地區,救助額度每公頃9萬元,請受災農民即日起至5月11日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農業局長蔡精強表示,因受3月鋒面低溫影響,造成巨峰葡萄受精不良,陸續發生落花情形,屬遲發性天然災害。經農業局4月21日聯繫新社及石岡區公所查報損害情況後陳報中央,獲農委會於29日公告為辦理巨峰葡萄現金救助地區,新社及石岡區合法農田栽培的巨峰葡萄園,災害損失率達20%以上,即可申請現金救助。
蔡精強請受災農民即日起至5月11日止,攜帶國民身分證、存款簿及土地登記謄本,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非土地所有權人者,並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