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中市警一分局接獲行員報案,指有婦人遭到詐騙,員警到場瞭解後發現是「假檢警真詐財」的詐騙老梗,對方要求婦人交付四十萬元,否則將她移送法辦,幸警方苦口婆心勸說並舉案例說明,她才恍然大悟,保住辛苦的血汗錢。
在五月四日中午十二時許,臺中市民權路華南銀行行員向警一分局大誠分駐所通知有民眾疑似遭詐騙,隨即派遣警員黃品瑜到場瞭解處理。
當警方抵駛現場,陳姓婦人一見到警察到場情緒立刻崩潰,她邊哭邊發抖地向警方表示,日前在家中接到一名自稱是檢察官打來的電話,對方聲稱將證件借給別人使用,而別人將其證件拿去借錢並購買毒品。
對方說這樣的行為是幫助犯罪,若不交付新臺幣四十萬元,就要被移送法辦,同時對方特別交代不能將此事告訴家人,會洩漏偵辦機密,陳姓婦人信以為真,立刻坐計程車到銀行欲解除定存,打算交付款項給詐騙集團。
警員黃品瑜瞭解原委後,告訴陳姓婦人此為詐騙集團慣用手法,檢警調查案件不會要求民眾交付金錢,並宣導反詐騙資訊,此時,陳婦心情才平靜下來,驚覺自己差點落入詐騙集團陷阱,感謝警方與行員幫忙,才保住四十萬元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