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丁薪叡/台中報導】近期常有業者以免費消防講習為由,到偏鄉社區高價推銷聲稱經專利申請的瓦斯防震器,台中市政府消防局提醒,消防局辦理的宣導有防範一氧化碳中毒、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爆竹煙火安全施放等,執行勤務時消防人員都會穿著消防制服,並主動出示證件,民眾若發現不當推銷情形,可向消防局或撥打119專線查詢真偽,市府將持續加強宣導民眾注意防範此類案件。
消防局表示,市府不會委託民間機構辦理防火防災講習,若有業者藉假講習真推銷高價瓦斯防震器,則有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虞,該假業者所販售的瓦斯防震器的功能類似市售「液化石油氣用調整器」,但該瓦斯防震器未經CNS(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檢驗通過,不是應實施認可的消防設備,請民眾多加留意。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針對「液化石油氣用調整器」商品訂有CNS 7088檢驗標準,辦理外觀、構造及性能等項目檢驗,須先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於市場上流通販售,民眾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的液化石油氣用調整器商品。
消防局提醒,民眾如有接獲業者以內政部消防署或台中市政府消防局等政府機關名義,欲進行消防安全講習,可逕予拒絕或不予理會,也可撥打消防局電話04-247-52119轉分機216或119專線查詢真偽;此外,若有任何恐嚇行為,可檢具相關事證,向市府警察局、派出所提出檢舉。
若民眾已購買產品,此類行為屬消保法所稱「訪問交易」,消費者可於收受產品後7日內退回或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爭議,可於平日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利用市話或手機撥打全國性消費者服務付費專線「1950」或04-22289111轉分機23800,或可至台中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現場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