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日前臺中市府大張旗鼓舉辦啟動記者會,宣傳臺中購物節七月將上路。市議員楊正中22日質詢表示,回顧去年購物節APP難用引來許多民怨,諸多議員也質疑經濟效益不大,今年經發局又花錢建置APP,且挪用商圈經費,痛批違反預算法。經發局長張峯源答詢表示,針對相關業務使用經費,並無不法。
楊正中指出,去年臺中購物節預算3000萬分別由觀旅局、經發局辦理,觀旅局負責1200萬宣傳行銷,經發局則執行1800萬及商圈特色行銷預算180萬,共計1980萬,做App及網站等活動,造成多頭馬車。因此,今年預算同樣3000萬,但全權交由經發局執行。
楊正中表示,去年購物節做的App引起許多民怨,民眾認為很難用,經發局今年不繼續沿用,為此,去年底特地發包了「109年度台中生活經濟資訊平台」,未來將整合市府各大活動於該平台進行。
但楊正中發現去年並沒有這個預算科目,而是挪用其他預算,顯然違反預算法第25條規定「政府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而挪用預算如一備金200萬,商圈特色行銷活動120萬,臺中市中區產業推動計畫100萬,以及產發基金全球智慧機械發展中心計畫500萬。
楊正中強調,如有計畫變更應辦理追加減,而非挪用其他預算,否則將會排擠其他計畫,甚至如經發局本次恣意動用產發基金,有違特種基金的設立宗旨,使得原本立意良善的政策被蒙上一層陰影,因小失大。
張峯源回應表示,經發局的經費可以動用在相關的計畫,他認沒有問題。
因應今年整合線上、線下購物平台,市府目前正積極招募商家參與。但是今年購物節將臺中市商家媒合到電商,楊正中也問經發局長張峯源,是否要再收上架費?楊正中認為,購物節活動是由公務預算發包,得標廠商的服務應包含在工作建議書裡,為何還要再收上架費?豈不是一隻牛剝兩層皮。
再者,市府要輔導台中5000家業者上架電商平台,如要另外付費,到底是廠商協助市政府辦活動?還是市府幫電商找客戶?楊正中批評此此又與先前花博門票案有何差別?賺錢的給廠商,結果市府不僅給錢還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