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發布新聞稿澄清媒體報導「領一次退伍金再任公職者,停止辦理優惠存款利息」乙情,國防部說明如後:
一、本案經監察院立案調查,並於109年4月23日提出糾正,要求本部針對軍職退伍支領一次退伍金再任公職等職務人員,原107年9月18日未予停止優惠存款之法令解釋,應依政府年金改革之精神及立法院歷年限制支領「雙薪」決議之意旨,予以改善。而本部原函釋係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有關再任條文所述文字,據以解釋,並無照顧特定人員,特此澄清。
二、本部前於107年7月年金改革後,針對支領退休俸且有服役條例第34條再任情形者,雖已依法同時停止辦理退休俸及優惠存款,惟監察院調查及糾正指出,再任人員若係僅支領一次退伍金(無退休俸者),仍應就停辦其優惠存款實施一致性之措施。
三、基上,本部依監察院糾正意見,辦理上述停止優惠存款作業,並函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機關,配合監察院指導辦理,以符合監察法曁其施行細則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