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鄭玠旻/新北報導】員工無法兼顧工作與育兒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積極輔導企業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及措施,最高補助300萬元,本期放寬將雇主設置居家式托育服務納入補助範圍。109年第2期自6月1日起受理至7月15日止,歡迎新北轄內事業單位提出申請。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過去企業必須設置托兒服務機構,才能申請設施補助,但設立成本過高讓企業主卻步,因此本期新增「設置居家式托育服務」為補助項目,希望能提升雇主辦理員工托兒服務意願。如事業單位員工托育子女需求在4名以下時,雇主可利用辦公場所或租用場地,設置14平方公尺以上,且符合公共、消防規定及托育服務場地安全檢核表項目的空間,並洽談托育人員至該場地提供服務,使員工可就近托育子女,並兼顧工作,打造職場友善育兒環境。雇主以此方式辦理托育服務,可申請托育空間所需之設施設備費用補助。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為鼓勵企業辦理托兒服務,新北市訂有相關補助要點,凡登記在新北市的事業單位,如有設置哺(集)乳室、設立托兒設施(如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設置居家式托育服務或發放托兒津貼者,不論受僱者人數,每年將聯合勞動部補助相關經費,詳細補助內容請見附表。
事業單位只要上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列印後再郵寄至新北市勞工局提出申請。若有相關疑問,可來電(02)29603456 分機6361曾小姐(托兒服務)、分機6364范小姐(哺集乳室)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