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市議員徐瑄灃6月1日在交通地政業務質詢時,要求地政局立即解散神岡區大夫第自辦重劃區重劃會,因為重劃會曾經指使黑道介入,暴力脅迫地主取得同意書,案經警方在105年1月逮捕起訴判刑確定,地政局應依法解散違法的重劃會。徐瑄灃並要求副市長及地政局長,應確保大夫第自救會成員及議員與服務處人員安全,免受暴力威脅。
徐瑄灃指出,地政局無法提供審查大夫第重劃會的佐證資料,質疑地政局未依規定審查。102年胡市長曾因自救會陳情,暫停核定工程設計書與預算書,希望自救會與重劃會雙方協商。可是,重劃會與自救會仍未達成協議前,市府又同意重劃會所請,逕行核定工程設計書與預算書程序,造成自救會成員逐一被迫來地政局調處,調處不成就送法院,最後將面臨拆屋毀家不利下場,質疑市政府刻意偏袒護航重劃會,認為地政局未依法行政,沒有盡監督管理,更未秉公處理,主張地政局應該立即停止對自救會拒絕拆遷的地主逕行調處。
徐瑄灃指出,「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是行政機關法規命令,不是法律位階,應遵從新規。況且,司法院釋字739號解釋,已宣告部分條文違憲失效,像大夫第自辦重劃案,這種適用跨歷年修正版的獎勵辦法的情形,台中市還有19個,為符合739號解釋精神,未完成法定程序的,應該補正程序,以符合憲法要求的正當行政程序。至於,地政局經常引用地院一審判決駁回自救會訴請重劃會成立不合法,來證明重劃會合法性,是否忘記自己是監督管理機關的地位與責任?況且,全案尚未終審定讞,現在也正在合議停止時期,地政局此等回應是否又坐實為重劃會保駕護航打壓不同意見的意圖?徐瑄灃質疑,就算是,重劃會依法成立,執行重劃業務,是否所作所為就都合法了呢?。
強烈呼籲,立即解散大夫第重劃會,立即停止調處程序。針對所有未結案的自辦重劃案,請市政府審慎權衡利弊,紓解民怨,善盡政府監督管理職責,依法秉公執行正當行政程序,不要再次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