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都發局的業務攸關台中的城市發展方向與建設速度,台中市議員李中8日透過業務質詢,細數他近期發現的諸多缺失,要求該局務必要牢記「簡政便民」與「地盡其利」,不要越搞越繁雜、讓民眾叫苦連天。
李中指出,市政府送議會審核通過的自治條例,若中央相關部會對內容或文字有修改,依議會決議要送回法規委員會重新審議;但去年議會通過的「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在送中央核定的過程中,都發局卻未經議會授權逕自提出自己的版本與中央協商,這些舉措根本是不尊重議會。
李中說,依照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都市計畫是地方的權限,如果都發局在和中央的互動過程中,發現中央有逾越權限的不合理要求,可以不接受或者拿回來議會討論,而不是想要委曲求全,提出類似建蔽率減半等自我閹割的內容,有些修改幾乎是等於作廢該條文,如果中央太超過,必要時發動打憲法官司做憲法解釋都可以。
另外,都發局的作業流程比起過去更加曠日廢時,許多執照的審查,不僅要經過都審大會,前面還要先經過幹事會議,後面還有小組會議,整個時程反覆延宕,中間有點不同意見,動不動就送中央解釋法令,不僅讓申辦者受苦、連別的縣市也連帶遭殃、叫苦連天。
李中請都發局長謹記,盧秀燕市長是找他來幫忙、不是要來得罪人的,不要一句「尊重主辦」就讓過去許多好不容易經過長時間磨合建立的慣例毀於一旦,這會變成「惡兵領導總司令」,要有成本觀念、要「簡政便民」。
李中表示,都發局的某些官員官威甚大,譬如「得」在法規條文中念的音是「ㄉㄜˊ」,但某官員卻認為要念「ㄉㄟˇ」,說等同於「應」,這讓許多有選擇餘地的條文,一下子變成一定要做。
又譬如經發局工業科在聯合稽查一位民眾在自家做碗糕時,已認定該處所「未達工廠登記規模,免辦工廠登記」,都發局卻自行認定為「違章工廠」且要民眾繳交六萬元罰款,這些作為不僅擾民且影響民眾權益,市府要體諒百姓生活不易,不要讓法令變得如此冷酷無情。
李中說,臺中市的舊市區因為都更不易,所以在中央制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後,民眾申請踴躍,但地方稅務局卻在制訂獎勵辦法時,自己加入限定三百平方公尺的條件,讓受惠者的比例降低。都發局身為主管局,應該要對此提出意見,不要讓惡法降低民眾的申請意願,限制了舊城區更新的速度。
李中表示,臺中市的都市計畫已經有針對各個地區做出不同的規劃,但干城重劃區的秀泰廣場卻開了一個惡例,這塊土地的容積率是680%,原先規劃可以蓋樓高145公尺的百貨公司、辦公室、購物中心,但因為廠商只有50年的地上使用權,結果他們的心態就以短期營運為主,只蓋了32公尺高的建築體,大幅浪費絕大多數的容積,也違背了當初的都市計畫方向,這是市民的損失。因此,他建議都發局日後要針對類似的狀況有個審查的比例建議,一定要謹記「地盡其利」的中心思想。
都發局回應表示,市府訂定「
地稅局指出,台中市只要符合要件的重建案都可享有容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