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電中火重啟2號機組,中火爭議不斷延燒,四位學者針對台中市政府祭出空汙法重罰台電2000萬、函送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建議市府處理中火問題,應用理性科學方式,不該採民粹式的政治操作。市府回應,希望學者看待中火,如反對深澳電廠的態度。
朝陽科大環工兼任教授、前環保局洪正中教授表示,4年前訂定的時空背景,並且檢討自治條例的成效,然而行政措施卻遭到市府曲解,非常惡質。
中火改善空污必須要給予時間,管制應從燃料著手,《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計算基數,依據許可使用量為準。以105年許可證上的生煤許可量是2100萬噸/年(此量也是103年胡志強市長時代所核定),減40%就是1260萬噸/年,這也是中火對事情的認知。
豈料盧市府擅將基數改為實際使用量計算,並以誤繕為由,不發許可證,要求中火提早一年達到1104萬噸/年的目標。違反行政程序及信賴保護原則,而在期限三個月,突然變更認定,訂下不可能的目標,是強人所難。
然而數據會說話,中火106年開始逐年減煤,至108年大減600萬噸,努力有目共睹,更顯得盧市府種種做為,毫無正當性,淪為民粹的政治操作。
興大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教授表示,環保局的網站說明,4年內要求將機組改以天然氣發電,從而,生煤條例的減煤目標,必須以天然氣可以取代燃煤發電為前提。
電能供應需要供需平衡,電有需求,就必須有足量的供給。如果供給不足,可能發生大斷電的情形,對經濟、民生都是重大損害,為了避免斷電,還要向台塑買氣電共生的煤電,那麼問題仍然沒解決,只是將汙染轉嫁給別人而已。
台中電廠不發電,勢必代表雲林、高雄的電廠必須發更多電、製造更多污染,這並不符合台電的調度策略,更非人民之福。減煤的目標,涉及專業判斷,減排何者對弱勢及全台最好,這答案會隨每日之氣象條件及每日之能源供需而異。不應政治介入。台中電廠目前已大幅減排,目前已預先將燃氣機組預先排修,今年入秋後可以擴大減煤。
中部教授協會理事長黃正聰教授表示,盧巿長上任已近二年了,目前毫無前瞻的能源政策。應該勇敢提出下一階段之減煤目標,不要只會在文字上爭吵,讓環保局事務官承受因為不當執法,而需要面對國賠的壓力。
林市長任內訂出4年減少4成生煤許可使用量的目標,去年台電已達成了,今年還可以減更多。市府應該提出台中之能源願景,比爭吵些無法實際大幅減排的撤銷2、3號機組,更有意義。
中國醫藥大學公衛副教授林子賢教授表示,台中情況與美國LA類似,比起固定汙染源,移動汙染源的比例更加吃重,移動汙染源對市民的影響更直接,然而盧市府上任以來,並未對移動汙染的處置,有任何創新作為,卻將問題歸責於單一目標,也就是中火,有誤導民眾之嫌。
環保局指出,依生煤自治條例總說明明確指出第一階段(4年減4成)可年減少生煤使用量735萬餘公噸,換算中火4年減4成後,每年使用上限1104萬公噸,建請與會學者看待中火老舊燃煤電廠,以反對深澳燃煤新電廠的健康風險評估態度來面對。
環保局強調,減煤是世界趨勢,燃煤產生空汙是事實,市府依空汙法停止兩部燃煤機組,且學界作民調有七成民意的支持度下,希望台電能聽到中部人的聲音,盡早停止違法開啟的燃煤機組。市府針對固定汙染源、移動汙染源及逸散汙染源多面向進行改善,統計至109年5月,機車定檢率逾97%,全國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