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售「藥」不得 臺東縣衛生局:多留意免觸法

【特派記者陳柏言/臺東報導】近來網路販售管道便利性提升,民眾可藉網路平台輕鬆出售手邊多餘物品,臺東縣衛生局呼籲民眾請留意不是什麼都可以賣!

臺東縣衛生局表示,醫療器材以及藥品與人民的健康息息相關,因此政府立法管理醫療器材及藥品,這類物品上市時就須有字號,而販賣這些物品之業者更需要有執照才能販售。例如止痛藥、感冒藥、止癢液、上標油、千里追風油等藥品,或是液體OK繃、血壓計、口罩、隱形眼鏡等醫療器材本身要有登記字號,販賣者則亦須有藥商資格,在未取得登記字號以及藥商資格之前皆不得販賣。

以常見的成藥、旅遊帶回來的藥品或是用不完的醫療級口罩為例,民眾常購買後用不完怕浪費,而利用拍賣網站販售多餘的醫療級口罩或是藥品,被查獲的民眾大都表示「不知道法規不能在網路上賣藥、不知道不能宣稱醫療效果」,孰不知這些物品是屬於藥品或醫療器材,已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可處罰鍰3萬到200萬元!。

臺東縣衛生局再次提醒大家若未取得藥商資格,不得以網路、郵購、代購等方式販賣藥品、醫療器材,以免觸法遭罰;另購買藥物時應依照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並詳閱說明書,有藥物問題應洽詢藥師,以保障個人用藥安全。

 

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臺東縣政府,資料來源:縣政新聞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